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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希玉律师

  • 所属律所:

    山东良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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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人民法院东(明德路与红土岭路交汇处东88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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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证下来之后的流程 刑罚执行类别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0日 来源:平邑县律师
[导读]:  王希玉律师,平邑县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鲁南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

 王希玉律师,平邑县律师,现执业于山东鲁南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逮捕证下来之后的流程

  一般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抓捕之前都会将逮捕的手续办理好,在逮捕令签发之后会对犯罪嫌疑人立即逮捕。这样做也是为了能够早日将案件事实查明,早日给被害人一个公道。那么逮捕证下来之后的流程都有什么呢接下来就有的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逮捕证及其相关问题。




  一、逮捕证下来之后的流程

  第一、是由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


  第二、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起逮捕的材料进行审查,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第三、由公安机关来执行逮捕。那么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论是批准逮捕、还是决定逮捕,一律都是由公安机关来执行。


  二、检察院逮捕还是公安逮捕

  目前在我国只有检察院享有批捕权: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并责令被逮捕人在逮捕证上签名或按手印。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做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


  三、批准逮捕的权限如何划分

  1、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应当被逮捕时,应当提请检察院批准,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应当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报请批准逮捕的案件不另行侦查。


  2、人民法院决定逮捕

  对于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认为需要逮捕被告人时,由办案人员提交法院院长决定,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被告人的逮捕,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对于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时未予逮捕的被告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逮捕条件应予逮捕的,也可以决定逮捕。


  3、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公安机关对于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应当立即执行,对于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以上就是关于逮捕证下来之后的流程及其相关问题。逮捕证下来之后一般就是实施逮捕,并将犯罪嫌疑人捉拿归案了。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刑罚执行类别包括哪些

  我国缓刑执行是否属于刑罚执行一直备受刑法学界争议。如果这一问题仍然不能形成共识,势必影响对社区矫正性质的正确认识及社区矫正法律制度的完善。那么刑罚执行的内容包括什么刑罚执行类别包括哪些缓刑考验期满算刑罚执行完毕吗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刑罚执行的内容包括什么


  刑罚即刑事处罚,相对应的有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就是犯了罪受到的惩罚,而行政处罚仅仅是一般的违法行为的处罚,还没有上升到犯罪的高度,所谓犯罪,就是指发生了违反规定的行为。刑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包括5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驱逐出境。刑法是最严厉的惩罚,所以要求特别严格,必须要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后,才能执行相应刑罚。




  二、刑罚执行类别包括哪些


  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型两类。其中主刑有以下五种:


  1、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3年。


  2、拘役。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1年。


  3、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20年。


  4、无期徒刑。


  5、死刑。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6、附加刑有以下三种:


  罚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针对外国人,还有驱逐出境。


  三、缓刑考验期满算刑罚执行完毕吗


  缓刑考验期满算刑罚执行完毕,但实际操作中并没有执行:


  1、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


  2、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刑罚执行类别包括哪些;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上文介绍,相信大家对于刑法方面的知识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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